今天介绍原油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相关规则,便于大家在做好相关知识准备的前提下再进行原油期货的交易。
国际原油期货市场
1. 目前国际上有几个交易所推出原油期货,交易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如何?
目前国际上有12家交易所推出了原油期货。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旗下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洲际交易所(ICE)为影响力最大的世界两大原油期货交易中心,其对应的WTI、布伦特两种原油期货也分别扮演着美国和欧洲基准原油合约的角色。
另外,迪拜商品交易所(DME)上市的阿曼(Oman)原油期货也是重要的原油期货基准合约。
其他上市原油合约还有:印度大宗商品交易所(MCX)的WTI、布伦特原油;印度国家商品及衍生品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日本的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的中东原油; 莫斯科交易所(MOE)的布伦特原油;圣彼得堡国际商品交易所(SPIMEX)的乌拉尔(Urals)原油;新加坡商品期货交易所(SMX)的WTI原油;泰国期货交易所(TFEX)上市的布伦特原油;阿根廷的罗萨里奥期货交易所(ROFX)的WTI原油;南非的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JSE)上市的原油期货等。
2. WTI和布伦特期货的标的是什么种类的原油?
WTI(West Texas Intermediate)是美国西德克萨斯中间基原油,它是一种轻质低硫原油。而布伦特原油(Brent Crude)是出产于北大西洋北海布伦特和尼尼安油田的轻质低硫原油。
3. 国际原油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哪些?
原油现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原油出口商(例如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炼厂(例如中石油)、大型国际石油公司(例如壳牌石油)、贸易商(例如摩科瑞)、银行(例如摩根士丹利)等。
原油期货市场的参与者更为广泛,不仅包括以上提到的原油现货市场参与者,还包括对冲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个人银行、散户投资者、以及成品油涉油企业,如航空公司、船运公司等。
4. 不同的原油在交易上为何存在价差?这种价差是否会无限扩大?
不同的原油在现货市场上确实有价差。首先是因为不同油种之间的品质差别(比重、含硫量等指标)比较大,一般轻质低硫的原油价格较高,重质高硫的原油价格较低。其次,同一油种不同阶段开采出来的原油品质也会有差异。第三,由于供需情况的变化也会导致价差的变化,比如专用某类原油的炼厂发生火灾关闭,往往会导致该原油相对其他油种价格降低。第四,同一种油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也会不同,因此同一种油也会有地域价差。
价差一般不会超过一定的范围,否则就可能存在套利空间。同时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开采商会减少低价油开采,买家增加低价油的购买,逐渐将价差拉回合理区间。
5. 什么是做市商?做市商制度对期货市场的意义?我国原油期货是否准备引入做市商制度?
期货市场的做市商制度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为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指定交易商,不断地向市场报出所负责期货合约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账户与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在于在市场交易清淡时,通过连续不断地报价,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确保各月期货合约有连续的报价,这对于新上市的合约、远期不活跃月份的合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引入做市商制度需要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及细则,明确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能源中心正在积极研究。
6. 原油期货是不是必须采用实物交割?
不是,也可以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如洲际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期货具有发达的现货市场,其期货合约就是根据现货价格以现金结算。
实物交割与现金结算相比的优点在于它与现货市场相连,其交割价最终会回归到现货价格,以至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融合度非常高,便于期货市场更好地为现货市场服务。
我国已上市的商品期货,包括原油期货均采用实物交割模式。
我国原油期货参与方式1. 为什么我国原油期货市场要引入国际参与者?
首先,原油市场是一个非常国际化的市场,原油的贸易是开放的,贸易流向也是多边的。我们建立一个国际化的原油期货市场,可以更准确的反映原油现货市场的真实情况,从而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其次,我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60%,在原油市场上我国是天然的买家。我们对国际参与者开放,有利于买卖双方的平衡,从而建立一个更健康的市场机制。
第三,引入国际参与者,才能准确的反映亚太地区的原油市场的供需平衡,有了国际投资者的参与,可以更有效的增加我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的话语权。
2. 目前国际上原油现货和期货交易主要集中在哪些国家和地区?
目前国际上原油的现货交易最主要集中在欧洲的北海和地中海、美国、新加坡和中东地区,其对应的欧洲、美国和亚太地区也是全球最大的原油消费区。而全球三大原油期货则分别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集团)旗下的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的西德克萨斯中间基原油期货合约(WTI)、位于伦敦的洲际交易所(ICE)的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和阿联酋迪拜商品交易所(DME)的阿曼原油期货合约。
3. 境外客户的四种参与模式是指什么?
四种参与模式包括:
模式1 ,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代理境外客户参与原油期货;
模式2 ,境外中介机构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后,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一户一码)参与原油期货;
模式3 ,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参与原油期货(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模式4 ,作为能源中心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参与原油期货。
注:黑色箭头表明交易、结算、交割。灰色箭头表明直接入场交易,但境外特殊参与者需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进行结算、交割。
图表10:境外投资者的参与模式图
4. 境外哪些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如何参与?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包括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有历史交易经验,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等。此外还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同时能源中心鼓励相关企业在原油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除需要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外,还需要遵守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同时能源中心鼓励相关涉油企业在原油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对于境外投资者,一是可以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代理参与交易;二是可以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并由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三是可以通过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代理参与交易;四是可以申请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交易。
5. 境外期货公司如何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
一是可以直接以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方式从事代理业务,二是与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建立委托关系,代理境外投资者参与交易。
6. 境外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我国的原油期货市场?
境外个人投资者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具有历史交易经验,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等。境外个人投资者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除需要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外,还需要遵守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
境外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境外中介机构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
7. 境内哪些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有哪些限制条件?
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包括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有历史交易经验,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等。此外,还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同时能源中心鼓励相关企业在原油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8. 境内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有哪些限制条件?
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具有历史交易经验,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等。 此外还需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同时自然人不能参与原油期货的实物交割。
9. 欧洲注册的客户,通过欧美经纪公司交易,是否需要遵循EMIR法案向当局报备?
目前按照证监会前期的指导意见,能源中心对香港、新加坡及美国方面投资者的引入做了深入研究,目前正在逐步扩大研究范围。
由于欧洲国家构成比较多样化,还会面临欧盟及本国监管机构双重监管问题,故建议提供具体参与者的国别信息与参与模式,能源中心做针对性研究后反馈详细意见。
10. 境内非经纪公司会员,在能源中心特批后是否可以使用一家及以上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第三十七条要求,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作为客户另行开立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经能源中心批准的除外。因此,同一法人主体如果是能源中心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不能再同时以客户身份通过经纪机构参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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